證券代碼: 837515 證券簡稱: 世紀股份 主辦券商 : 安信證券
山東世紀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Century Decoration Engineering Co.,Ltd.
募集資金管理制度
二○一六年十一月
山東世紀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運用,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防范資金使用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募集資金”,是指公司通過發行股份向投資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資金 。
第三條 公司董事會應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確信投資項目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資風險,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條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勤勉盡責,督促公司規范使用募集資金,自覺維護公司募集資金安全,不得參與、協助或縱容公司擅自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規定使用募集資金,致使公司遭受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損失、名譽、榮譽損失等任何損失的,應視具體情況依法、依規給予相關責任人處分;必要時,相關責任人還應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章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
第五條 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應及時辦理驗資手續,由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募集資金的存放應堅持集中存放、便于監督的原則。
第六條 為保證募集資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監管,經董事會批準后,公司應在依法具有資質的商業銀行開立專用銀行賬戶,用于募集資金的存放和收付。募集資金專戶數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設置的專戶)原則上不得超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個數。
第七條 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制度。除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外,公司不得將募集資金存儲于其他銀行賬戶(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賬戶、其他專用賬戶、臨時賬戶);公司也不得將經營資金、銀行借款等其他資金存儲于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公司開設多個募集資金專用銀行賬戶的,必須以同一募集資金運用項目的資金在同一專用賬戶存儲的原則進行安排。
第八條 由董事會批準公司與主辦券商、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訂三方監管協議,并授權法定代表人具體簽署,三方監管協議經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募集資金使用
第九條 公司在股票發行取得股份登記函之前,不得使用當次股票發行募集的資金。
第十條 公司應當按照發行申請文件中承諾的募集資金投資計劃使用募集資金,出現嚴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形時,公司應當及時公告。
第十一條 公司募集資金應當用于公司主營業務及相關業務領域。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不得有如下行為:
(一)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
(二)直接或者間接投資于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三)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
(四)通過質押、委托貸款或其他方式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投資。
第十二條 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可以進行現金管理,經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并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披露后,可以投資于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投資產品。
第十三條 募集資金支出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有關資金管理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規定,履行審批以及相應手續。每一筆募集資金的支出均需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提出資金使用申請,按照資金使用審批權限由財務部門審核、由有相關權限的部門行決策程序予以審批后由財務部門執行。
第十四條 公司應采取措施確保募集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聯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關聯人利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獲取不正當利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的,在審議該事項時還需履行關聯方回避表決程序。
第十五條 公司決定終止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應當盡快、科學地選擇新的投資項目。
第四章 募集資金用途變更
第十六條 公司募集資金應按照發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公司募集資金用途發生變更的,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報股東大會批準方可變更。
第十七條 變更后的募集資金使用用途應投資于主營業務及相關業務。
第十八條 公司擬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應當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后 2 個工作日內公告以下內容,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原募集資金用途及變更的具體原因;
(二)新募集資金用途。
第五章 募集資金管理與監督
第十九條 公司會計部門應當對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設立臺賬,詳細記錄募集資金的支出情況和募集資金項目的投入情況。
第二十條 公司董事會應當每半年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核查,出具《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專項報告》”)。《募集資金專項報告》應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并在披露公司年度報告及半年度報告時一并披露。
第二十一條 公司監事會有權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違法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有權予以制止。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制訂,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文件相抵觸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負責解釋,并根據相關規則的變化而修訂本規則后報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后實施。
山東世紀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 年11月18日